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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生世世小说网 > 原神:开局魔化,怒追丘丘人 > 第20章 凯亚的秘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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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今天你先去熟悉一下蒙德的环境,明天一早,到酒馆来集合。”

    迪卢克抛下这么一句话,就直接闭门谢客了,把丁扬扔在风中凌乱。

    他可是还有好多问题想问,做师傅的不该给徒弟解答疑惑吗?

    跑这么快,是怕我进去吃你的黑面包糊糊吗?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就只能去找凯亚来帮忙了,谁叫你是我兄弟呢?”丁扬嘟囔一句,直接离开了。

    天使的馈赠内。

    迪卢克拿出一瓶珍藏的酒,仅仅倒了一小杯就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黑暗降临后,他的酒庄也直接被笼罩了,他也回去过几次,可不知为何,那里被一层黑色屏障笼罩住了,以他的实力竟打不破,这是一件恐怖的事,蒙德境内出现未知力量。

    他没有将这件事告诉西风骑士团,这是他的事,没有必要,也不想告诉骑士团。

    况且,现在的蒙德,除了凯亚他看不透外,其他人的实力并不比他强。除非西风骑士团的大团长远征归来,只是他们恐怕也是凶多吉少。

    现在的蒙德,酿酒是一件奢侈的事,人都不够吃了,怎么可能还大批量的酿酒。

    但也不是说一点不酿,酒是个好东西,酒壮怂人胆不是说说而已的,相信喝醉后即便是住荒庙,宿荒坟,也是无所畏惧的。

    战斗之前喝一碗酒也是能鼓舞志气,同时,酒作为管控物品,只能加入西风骑士团才有机会,这也是骑士团增加新鲜血液的方式。

    明晃晃的阳谋,蒙德人能离开酒吗?

    答案肯定是否定的,这就好像人不吃饭一样,根本活不下去,酒对蒙德人来说不是消遣,是生活必需品,仅限于男性。

    迪卢克端起酒杯轻啄一口,突然从口袋中拿出他的神之眼端倪起来。

    上面的沟壑并不明显,仅仅只是一条细缝而已,肉眼几乎不可见。

    可这是神之眼啊!代表的是成神的资格,千百年来,还没听说谁的神之眼损坏过,最多是主人死亡,神之眼暗淡下去,等待下一个心念相通的灵魂继续激活。

    “也该找个人来继承衣钵了,西风剑术的传承不能断!”

    光芒的暗面,迪卢克的身体一半处在光明里,一半待在阴影里,眼神不断闪烁着,眸中的红色如血液般流动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

    “哦!我的天,你怎么又来了。”凯亚无奈的说道。“明明是任务归来好不容易有的休息日,你却想来打扰我,说,是不是想对我图谋不轨,直接让我气死累死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凯亚穿着一身白色的睡衣,打着哈欠,赫然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睡觉!睡什么觉!你这个年纪,睡得着觉!”丁扬捏着鼻子,故意拉长了声音,引用了某个老师的话,毫不手软的进行语言输出。

    “先进来吧!有什么事等我洗漱完再说。”

    说完,凯亚自顾自的进了房间,丁扬也毫不见外的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凯亚的房子可比丁扬的好的太多了,里面客厅里竟然还有一个真皮沙发,墙上有金色的装饰品,头顶竟还有吊灯,赫然是一副贵族装饰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丁扬的房间就是乞丐的窝棚,不仅头顶漏雨,还有着野兽的威胁。

    等凯亚洗漱回来,正看到丁扬对他的沙发图谋不轨。

    “你干嘛!”凯亚抚着额头问道。

    “哦!我看你沙发放了好久了,肯定需要晒下阳光,我帮你拿出去,不要谢我,只要一年的时间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真是谢谢你了嗷!”

    “不用不用,叫我丁锋就好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所以,你昨天说你的菜做的不错,就是这个?”

    丁扬看着锅里的黑面包糊糊,光是看着就能想到那个甜甜的如同黑芝麻糊的味道。

    说实话,味道其实还不错。

    只是让他有些不能理解的是,为啥要加咸兽肉进去一起煮,又咸又甜的味道真这么好吃吗?

    “那还用说,在蒙德这块地方,谁不知道我做的糊糊最好吃。”凯亚兴奋的说道。“我可是已经找到了黑面包和兽肉的最佳配比,两者的味道能够完美的融合在一起,绝对可以说的上是人间美味了。”

    丁扬斜着眼睛看了凯亚一眼,又看了看锅里的糊糊,确定了,这孩子肯定是饿傻了,什么东西都觉得好吃了。

    就像是他一出生就吃屎,等他吃到其他东西,还是会觉得味道不对,不如屎好吃。

    丁扬的眼神看的凯亚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,赶紧给自己盛了一大碗,一口一口的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确定不要?”凯亚吃下一口糊糊,满足的眯起眼睛。

    “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,我独家配方也不是谁都能吃到的。”

    丁扬没有说话,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决定。

    只见他直接走了出去,留下一句:“快点吃,我在外面等你。”

    凯亚遗憾的摇了摇头,仿佛丁扬错过了一个亿一般,随后把剩余的糊糊全部倒进了碗中,再次吃了起来,只是速度快了很多。

    丁扬走到外面,看着外面的景象,突然有些悲伤,自己在这个地方连饭都吃不好,怎么可能会有归属感这样的东西。

    归属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,只要你对某个地方有了眷恋,有了羁绊,无论那里变成什么样子,你都会想回到那个地方。

    丁扬的家在乡下,要不是父母坚持要让他出去读书,他恐怕就准备种地种一辈子。

    即便出去了,他选的学校也是离家最近的,只要一有时间,他就会回家去偷拿两个红薯,静静的品尝那香甜的味道。

    他骗父母在大城市找到了工作,有出息了,实际上只是在离家最近的县城租了个不足20平米的出租屋,就靠着那点微薄的稿费活着。

    每次过节,他都会回家,他的父母从来不问他赚了多少钱,做什么工作。

    只问他过得好不好,回去的时候要不要多带点红薯,大城市的终究没有家中的香甜。

    他都会笑着摇头,可每次回去,一个蛇皮袋子总是装的满满当当的,他那有些瘦弱的身躯几乎是拼尽全力才能运回家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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